2026 年 4 月 13 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本市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的通知》(沪建规范〔2026〕1 号),将于 5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份被业内称为 史上最严 的绿色建筑管理文件,不仅首次明确了居住建筑年供暖供冷耗电量和碳排放量的绝对值限额,更构建了从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到运行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
理解这项政策的意义,需要将其置于上海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完整脉络之中。
上海的建筑节能工作历经了从30%、50%、60%节能率的“老三步”,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的“新三步”迭代升级。在这一演进过程中,2025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一个关键里程碑——该标准首次引入“碳排放限额”指标,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单位面积碳排放强度需控制在35kgCO₂/(m²·a)以下,较2020版标准降低18%,外墙、外窗传热系数也分别收紧至≤0.45W/(m²·K)。与此同时,节能率指标已提升至75%,达到夏热冬冷地区先进水平。
2024年9月27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从法规层面确立了绿色建筑发展的制度框架,明确本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新建国家机关九游官网app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其他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
《通知》正是为贯彻落实《条例》而出台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将法定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执行、可监管的具体指标。这一“法规+标准+管理”三层制度架构的建立,标志着上海建筑领域从“节能导向”向“减碳导向”的根本性转变。
《通知》3.2明确规定:本市新建民用建筑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居住建筑年供暖供冷耗电量指标计算结果不得超过能耗限额指标20.5kWh/(㎡·a),建筑年供暖供冷碳排放量指标不应超过碳排放限额指标8.6kgCO₂/(㎡·a) 。
传统建筑节能管理以围护结构传热系数、设备能效等级等“过程性”参数为管控对象,关注的是“建筑造得够不够节能”。能耗限额和碳排放限额的引入,标志着管理重心转向“结果性”指标——无论采用何种技术路线,最终的实际用能水平和碳排放水平必须达标。这一转变为设计创新和技术集成打开了更大空间,同时也对设计、施工、运维的全链条协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通知》同时设定能耗限额和碳排放限额,体现了“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政策导向。能耗指标约束建筑运行的“量”,碳排放指标约束建筑运行的“质”——即能源结构中清洁能源的占比。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7月修订印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已明确提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新机制。上海的做法正是将这一国家层面的制度创新率先落地于建筑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20.5kWh/(㎡·a)的指标仅针对“供暖供冷”环节,属于运行能耗的核心组成部分。而8.6kgCO₂/(㎡·a)的碳排放限额指标,其数值显著低于2025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35kgCO₂/(m²·a)的整体碳排放强度限值,这是因为前者仅计算供暖供冷环节的碳排放,后者为建筑全环节碳排放。两个指标口径不同、互为补充,构成了精细化的碳管控体系。
2025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沪府令20号),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规范本市碳排放管理,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而建筑领域正是城市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
《通知》设定的碳排放限额,本质上是对建筑“准入端”的碳约束,与碳市场对运营端的配额管理形成了“首尾呼应”的制度闭环。建筑在设计建造阶段就须满足碳排放限额要求,投入运营后则被纳入碳市场监管体系——这一设计为未来建筑领域接入碳市场预留了制度接口,具有前瞻性意义。
《通知》的核心亮点不仅在于量化指标,更在于构建了一套覆盖“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体系。
《通知》要求,市、区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前,或者核提规划条件、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就绿色建筑星级、能耗、绿色建材使用、可再生能源利用、装配式建造等要求向同级规划管理部门提出意见。这意味着绿色建筑要求被前置到土地出让和规划审批环节,成为项目启动的“硬约束”。
《通知》明确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审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绿色建筑专篇内容。绿色建筑专篇需涵盖绿色建筑星级、能耗指标、碳排放计算、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等核心内容。设计审查环节的强化,有效防止了“纸上绿色”和“设计施工两张皮”现象。
在施工阶段,工程监督机构对参建各方绿色施工方案编制与实施进行监管,并将绿色建筑专篇内容查验纳入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单位作为主体责任人,须在立项文件、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中明确绿色建筑要求,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概算、预算。这一制度安排确保了绿色建筑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
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推进绿色建筑综合管理、运行评估和数据统计工作。同时,上海市已将原有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升级改造为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覆盖建筑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形成建筑节能闭环管理体系。这意九游官网app味着建筑的能耗和碳排放表现将接受持续监督,而非“一验了之”。
《通知》对零碳园区发展的影响,可从直接效应、协同效应和溢出效应三个层面来理解。
在零碳园区的建设中,新建民用建筑的能耗和碳排放表现是基础性指标。《通知》设定的20.5kWh/(㎡·a)和8.6kgCO₂/(㎡·a)限额,为零碳园区内各类居住配套建筑和公共服务建筑提供了统一的“碳门槛”。这意味着园区开发商和入驻企业必须在建筑设计阶段就进行能耗和碳排放模拟计算,选择符合限额要求的技术方案,从而从根本上保障了园区建筑端碳排放的达标可控。
《通知》中对绿色建筑星级、能耗、碳排放、绿色建材使用、可再生能源利用、装配式建造等方面的系统规定,恰好为零碳园区的建筑端提供了现成的技术标准和评价依据。具体而言:
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通知》规定新建建筑应同时满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和光伏安装的要求。零碳园区通常以可再生能源为主要能源供给,这一规定使园区内建筑的用能结构与园区的整体能源战略保持一致。
装配式建造要求:符合条件的项目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装配式建筑可大幅减少施工阶段的碳排放,与零碳园区的全生命周期低碳理念高度契合。
绿色建材使用要求:新建绿色建筑应当按规定应用绿色建材。绿色建材的低隐含碳排放特性,有助于降低园区建设阶段的碳足迹。
《通知》规定的碳排放限额,为建筑领域碳排放数据的标准化采集和核算提供了基础。在零碳园区场景中,每一栋建筑、每一个项目的碳排放数据都可以被精确核算和追踪。这些数据不仅是园区碳排放管理的基础,也为未来建筑参与碳交易、开展碳金融创新提供了可靠的数据底座。宝山区已明确推动“碳账户+金融”场景落地,共建区域性碳金融创新实验室。浦东新区也在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高地,推动绿色金融赋能零碳园区建设。这些碳金融创新实践,都离不开建筑端碳排放数据的标准化支撑。
《通知》的出台,标志着上海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进入了“精细化管控”的新阶段。从更宏观的视角看,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第一,建筑减碳正在从“行业自律”走向“法治化约束”。《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提供了法律依据,《通知》提供了操作细则,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提供了技术手段——一个完整的“法规+标准+平台”治理体系已然成型。
第二,能耗限额和碳排放限额的“双控”模式将加速建筑用能的清洁化转型。 仅控制能耗不足以倒逼能源结构调整,碳排放限额的引入将直接推动建筑供暖供冷环节的电气化和绿电应用,为分布式光伏、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技术创造广阔市场空间。
第三,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为零碳园区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模板。 零碳园区的建设不仅需要宏观规划和产业引导,更需要微观层面的建筑级制度支撑。《通知》所构建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全链条管控机制,完全可以平移应用于零碳园区的建筑管理实践,实现园区整体碳目标与单体建筑碳表现的有效衔接。
建筑是城市碳排放的“主战场”之一。从20.5kWh到8.6kgCO₂,从能耗到碳排放,从设计标准到全过程管理——上海正以制度建设为牵引,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向建筑碳中和的愿景。而对零碳园区而言,坚实的建筑碳管理制度正是其行稳致远的基石。
